本宮創建以來,廟務均由住持僧眾負責處理,因為往昔日夜忙於敬神禮懺,弘揚教義,難以兼顧,自民國三十五年起,經地方紳商倡議改革,組織信徒代表大會,訂立「鎮瀾宮管理章程」及「辦事細則」,推選管理員二十人:成立委員會,代表本宮並分掌總務、營繕、祭典、財務、監察等工作。自民國六十七年起,改為財團法人,並訂立「財團法人大甲鎮瀾宮捐助章程」及「辦事細則」,成立董監事會。茲將本宮第九屆現任董事長、副董事長及董監事分別介紹如後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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