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團法人大甲媽社會福利基金會 & 財團法人台中市大甲鎮瀾宮
「媽祖有愛」獎助學金申請辦法
一、本會為發揚聖母慈恩慈愛之精神,獎助需設籍在大甲/大安/外埔/后里等區一年以上,
國中、高中職、專科、大學在學學生與轄區內安置機構特訂本辦法。
二、 本獎助學金分為獎學金與助學金二種、其申請資格及金額如後
(一) 獎學金:(以未享有公費者為限)
(二) 助學金:(具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第一款及安置機構學生優先考量)
三、 申請日期:每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。(每日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)
四、 申請地點:
鎮瀾文化大樓/大甲區和平路223號(大甲國中旁)/ 04-26763566
大甲鎮瀾宮/ 大甲區順天路158號/ 04-26763522
五、 申請文件詳如申請書(申請人所繳之各項文件恕不退還)。
※ 申請表請自行下載,或是至申請地點索取 ※
六、 頒獎日期:另訂,將公佈於「大甲媽社會福利基金會」網站。
七、 為弘揚媽祖慈悲濟世為懷之精神,表揚甲安埔區優秀學子,特邀各組前5名,
書寫「大甲媽與我」之感言400字以上,並頒發稿費3000元整。
請於獲獎通知一星期內,將感言(附上一張個人照片)以電子檔案 WORD 格式方式,
mail至 a00021@dajiama.org.tw,主旨:組別-名次-名字 如:(助學金大學組-第一名-王曉明)。
聯絡方式:04-26763788#203、2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