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告】2014大甲媽《歌唱大賽》
2014大甲媽祖國際觀光文化節 歌唱大賽
一、主辦單位:財團法人大甲鎮瀾宮
財團法人大甲媽社會福利基金會
二、贊助單位: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
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
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
三、指導單位:內政部
交通部觀光局
文化部
台中市政府
四、執行單位:奇奧里歐娛樂行銷工作室
五、參加對象:凡熱愛歌唱之民眾均可報名,不限國籍。
(一)大眾組
(二)長青組:55歲以上
(三)特別組:不限年齡,需具備身障手冊
三、初賽日期及地點:103年03月16日(日) 上午九點 大甲鎮瀾宮文化大樓
四、決賽日期及地點:103年03月30日(日) 晚上七點 大甲鎮瀾宮廟前廣場
五、比賽歌曲:
初賽及決賽各選唱自選曲一首,且初賽及決賽選唱歌曲不得重複。
均限金嗓伴唱機CPX-900BUS內所註冊之國台語歌曲。
六、伴 奏:比賽均使用主辦單位備妥之「CPX-900BUS金嗓伴唱機」。
七、評審人員:由主辦單位聘請知名音樂人士組成評審團。
八、評審標準:
(1)分二階段評審:初賽、決賽。
(2)評分項目:歌唱技巧40%、服裝設計20%、整體表現20%、臺風20%。
九、每組獎勵:
(1)第一名:獎金3萬元,獎盃乙座。
(2)第二名:獎金2萬元,獎盃乙座。
(3)第三名:獎金1萬元,獎盃乙座。
十、參賽須知:
(1)職業歌手不得參賽,參賽選手亦不得冒名頂替或重複報名。
(2)參加比賽之選手,應服從評審團之裁決,不得異議。
(3)選手報到須出示證名或證件,按抽籤領取號碼牌,依序出賽。
(4)比賽當日不換曲,不對key。
(5)參賽選手有違上述規定或經檢舉查證屬實者,取消比賽資格並追回獎
勵。
(6)決賽結束後立即公佈成績與頒獎,獲獎者未在現場,視同棄權,由下
一名遞補。
(7)比賽會場不提供歌詞螢幕機,並取消演唱歌曲主旋律。
(8)初賽及決賽獲勝名單,均當場公佈並於本公司網站中刊登。
十一、報 名:
(1)報名方式:
1.報名表Email至chiolio.tw@gmail.com
2.報名表傳真至042-6763305
(2)報名日期:即日至103年3月15日止。
(3)報名名額:報名人數每組以50人為限,額滿截止。
(4)報名地址:財團法人大甲鎮瀾宮 台中市大甲區順天路158號
(5)比賽辦法及報名表索取:大甲鎮瀾宮網站下載或至各區公所索取。
活動聯絡人:奇奧里歐 / BPC DANCE ACADEMY:永興 0958-858853